贵阳市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科
联系人:罗婷;联系电话:0851-85293381
1.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区政府;
3.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公布;
4.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5.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报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7.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8.负责征收资金的管理、使用;
9.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