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工作。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防护林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各类公益林、林业产业发展和商品林培育、花卉建设生产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林业建设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工程建设和管护工作。
承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指导全区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检查验收。组织拟订全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指导林业、草原改革。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国有、集体林场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和特殊保护林地、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保护区、地质公园保护区的划定、调整等工作,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耕地、林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指导、监督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产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组织实施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防护林特殊保护。
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咨询电话:0851-85813507
联系人:唐一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