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区属各类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管理区属仲裁员,负责对区属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建立、指导开展全区基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和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承办省、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相关事项和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办公室、立案审查及审理监督庭、案件审理庭等3个内设机构。
(三)基本概况
1.联系人:潘薛
2.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公地址:南明区新华路富中商务大厦2楼
4.联系电话:0851-85504973
5.邮政编码:5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