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已正式施行,失业保险金上调至1890元,郑州航空港已开始执行。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领取时限有多久?本文为您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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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幅提升:
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至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890元/月(如郑州航空港)。
覆盖范围扩大: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群体参保资格,填补制度空白。
省级统筹管理:
失业保险全省统筹,跨市就业无需转移关系和费用,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流动就业更便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可以凭个人身份证明或者社会保障卡, 通过“河南社保APP”“电子社保卡”等平台申领,在各个平台页面搜索栏输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申领步骤。
对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到社保便民服务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直接受理。
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社保中心工伤失业科了解到,新条例中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已在系统中进行调整,本月制定的发放计划就会用最新的标准来执行,也就是说,新标准下的失业保险金下个月就会发放到位。
河南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不仅是数字的提升,更是制度温情的彰显。通过扩大覆盖、优化流程、强化保障,为失业群体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安全网”。
愿每一位努力生活的你,都能在政策的支持下,早日重返职场,开启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