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后勤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主任:孙吉慧
联系电话:0851-86570806。
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处
主要职责:起草林业与草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处长:陆跃芳
联系电话:0851-86577453
造林绿化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起草国土绿化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指导爆发性、危险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处 长:刘正钤
联系电话:0851-86570810
森林资源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省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林政专项执法检查。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承担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
处长:林朝阳
联系电话:0851-86578169
石漠化治理和草原管理处
主要职责:起草石漠化防治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石漠化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草原监测与评价工作。
处 长:敖春光
联系电话:0851-86572817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处 长:易茂红
联系电话:0851-86575417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
主要职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订、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副处长:姚世超
联系电话:0851-86571085
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中央及省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稽查、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处 长:胡志伟
联系电话:0851-86572828
发展规划研究处
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林业发展战略,拟订全省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情况;组织编制下达林业(草原)生产和投资计划等工作,监督管理计划执行;负责统计信息、经济运行分析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草原重大综合性问题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处 长:何章
联系电话:0851-86570186
科学技术处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处 长:罗姗
联系电话:0851-86572785
对外合作与产业处
主要职责:承担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相关国内、国际交流活动;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建设。
处 长:陈娜
联系电话:0851-86573613
森林草原防火处
主要职责:承担林业和草原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处 长:黄海勇
联系电话:0851-86503405
林长制工作处
主要职责为: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指导省级林长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省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处 长:赵华
联系电话:0851-86577922
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处 长:张文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肖高林
联系电话:0851-86570051
离退休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处 长:章薇
联系电话:0851-86576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