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林业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海口市林业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592025-03-21 19:26  95商服网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联系电话
工作职能
办公室 正科级 0898-68724509 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保密、宣传、财务资产、安全生产、内部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等工作。统筹做好定点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拟订本市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对外交流项目实施。
政策法规和人事科 正科级 0898-68724516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负责对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监督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人才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市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正科级 0898-68724517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编制并发布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受理行政审批事项。
生态保护修复科 正科级 0898-68724518 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市国土绿化计划,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防治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林业改革发展科 正科级 0898-68724513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管理林业中央和省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有关项目实施;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本市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组织生态扶贫、乡村振兴林业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林业信息统计工作。
森林防火科 正科级 0898-68724518 森林防火科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组织编制本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组织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海南东寨港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正处级 0898-65743169 内设机构职责:1、保护东寨港自然淘汰完整及其有效管理; 2、开展红树林育苗造林工作; 3、进行湿地资源监测及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 4、科学研究红树林湿地及其生态系统; 5、开展红树林宣传教育。
海口市林业服务中心 正科级 0898-68719291 内设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技术服务和森林资源监测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2、负责全市公益林监测管理、森林资源监测、造林绿化、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造林、湿地保护技术及规划林地查询等技术指导和配合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海口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正科级 0898-68550182 内设机构职责:1、监测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的动态和趋势,开展全市性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 2、掌握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和防治的基本情况,做好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及本市的有害生物情况,开展森林植物的检疫检查和检疫技术工作,防范新的有害生物侵入及防止本市的有害生物传出。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副处级 0898-68630726 内设机构职责:(一)综合科职责:1、负责文秘、信访、督办、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2、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3、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4、负责全市湿地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5、开展湿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保护管理科职责:1、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2、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的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3、组织、指导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的规划编制、修订和建设、管理等工作;4、负责全市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5、组织实施全市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资源调查,以及湿地生态、鸟类等监测工作。
海口市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正科级 0898-68623923 内设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地质公园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地质公园内自然环境、地质遗迹和旅游资源。2、负责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园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送审批,并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地质公园自然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地质遗迹实施巡查保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防止自然环境和地质遗迹被破坏。4、负责地质遗地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5、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对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进行调查、评价、监测,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加强保护。6、负责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普考察和生态教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7、配合地质公园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工作。8、负责监督地质公园内旅游景区的经营与管理以及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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