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0771-85245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绩效、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共享、接收报送、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综合股(0771-8558077)。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区、中直驻凭祥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协同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全市医药机构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坡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城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所属二层机构
凭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771-8539108)。
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监管和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以及待遇审核支付、参保经办服务等;负责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咨询;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的报销工作;协助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和缴费核定股电话0771-8532923
待遇发放股电话0771-8536139
信息技术股电话0771-853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