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192025-03-08 20:15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装备财务保障股)。研究拟订全面依法治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股、室、所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审核、上报、反馈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韦柳玎、王 睿

邮箱:jxsfj6212157@163.com

电话:0772-621215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人事培训调研督查股。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录用、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本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受理本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

负责人:李波颍

邮箱:jxsfjrpg@163.com

电话:0772-621215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清理县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来宾市人民政府备案事宜,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

负责人:梁梦迪

邮箱:jxfzb6212882@163.com

电话:0772-6214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行政执法监督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指导、监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和其他渠道反映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组织、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开展政府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理论研究。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负责人:

邮箱:jxfzb6212882@163.com

电话:0772-621824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承办因不服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来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对行政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行为依照规定的职权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对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本辖区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具体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重大法律事务。

负责人:徐  慧

邮箱:jxxzfxzfy@163.com

电话:0772-62128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宣传骨干的培训和普法教育的考试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负责人:莫  嫌

邮箱:jxxpfb@126.com

电话:0772-62186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金秀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本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和承担“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梁金燕

邮箱:jxjcg6217480@163.com

电话:0772-62186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社区矫正管理股 (金秀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金秀瑶族自治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任务安排;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负责组织追查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或指导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和业务研究工作。指导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探索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衔接机制;指导社区开展对吸毒人员的管控与戒治工作。负责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禁止令的执行;负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管和终止矫正的考核登记;督促、检查和考核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承办非监禁刑审前调查、风险评估工作。承担金秀瑶族自治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欧阳儒涛

邮箱:jxxsfjsqjzg6212719@163.com

电话:0772-62127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承担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拟定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协助市级指导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定期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做好经验交流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通知检察机关抽选产生的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负责人:赵海璋

邮箱:jxjcg6217480@163.com

电话:0772-62186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直属单位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公证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公证处职责:制定全县公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引导公证从业人员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负责人:苏敏军

地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277号

邮编:545799

电话:0772-6216695

邮箱:jxgzc6216695@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

二、金秀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金秀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职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库和相关的信息采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帮助矫正人员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对确需解决就业问题的矫正人员连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设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韦少集

地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277号

邮编:545799

电话:0772-6212157

邮箱:surixincom@163.com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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