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后勤、接待等工作。统筹、审核有关文稿、材料,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
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刘桂丽
联系电话:0772—4233355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二)人事教育法规科。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本系统的专业职称和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科室承办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审核;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科长、四级调研员:石卫东
联系电话:0772—4238933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三)计划财务科。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律、规章。组织做好机关财务年度预算。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管理。负责和指导对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政策性费用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及局机关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城市维护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计划的拟订、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负责本单位财务统计及城建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单位职工工资、奖金等核算发放工作。负责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管理工作。参与单位经济活动决策及重要经济合同拟定。负责本系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韦柳秀
联系电话:0772—4233353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等。负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及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拟订市本级单位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房改政策咨询,办理职工房改情况相关证明业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房改工作。指导公积金管理工作。
负责市本级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的测算。配合有关部门对市本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测算和调整。负责管理市本级已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档案及各种房改业务审批后的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对申报参加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参与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成本,核定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工作。
科长:宾洁
联系电话:0772—4236037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五)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拟定市本级城市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工作。
参与市本级相关规划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何玮玮
联系电话:0772—4286959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9楼
(六)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和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公产房屋维修、房屋租赁、危房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指导、监督商品房的预售管理,指导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工作。依法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咨询、经纪、评估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指导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蓝日欢
联系电话:0772—4215406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七)建筑市场监管和消防科。负责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进入本市辖区内的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的诚信库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实施计划、技术、造价和质量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修、市政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质量检验、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等单位、企业的动态管理。负责建筑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归口管理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工程施工报建、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对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费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建筑行业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抽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抽查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消防技术指导、消防设计施工监督管理、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培训。配合开展建设工程日常消防执法检查等工作。
科长:莫运锋
联系电话:0772—4236657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优化农村建筑风貌,指导开展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和传统村落建设。负责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负责汇总村镇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开展撤乡改镇基础设施建设、百镇示范项目建设、特色名村项目建设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韦宏源
联系电话:0772—4223946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3楼
(九)勘察设计与技术管理科。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含防雷、防震、消防设计等)和建设行业科学技术的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组织处理有关设计勘察方面出现的问题,参与处理其他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负责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组织拟定勘察设计行业的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勘察设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勘察设计行业学术社团管理工作。
科长、一级主任科员:陆萍
联系电话:0772—4233362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4楼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各种管线(含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管道、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城市照明及其他工程管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报建登记审批(招标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负责市级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建设工程设计防雷、防震、消防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负责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审查、审批。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机构、质量检测机构的企业资质审批。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负责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事项备案,招标人自行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委托招标事项备案。
负责市本级公有住房出售的审批和审核。负责市本级单位已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核。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购证。
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批准,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项目审核,迁移或拆除防空警报设施审批,政府投资新建和加固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造价审核(中、小型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主任:冯建
联系电话:0772—4272922
办公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综合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负责对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对标后的实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招投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工作,协调处理在招标投标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负责相关招标投标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建立招标投标当事人和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库,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交易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进场交易项目、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类信息。
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行业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咨询。指导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科长:唐艳红
联系电话:0772—4212755
办公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6楼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
负责人:罗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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