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秘书股。
负责协调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及相关部门有关工作;负责各种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自治县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组织人事、保密(机要)、文印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评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本局新闻发布及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市管理执法志、年鉴、大事记;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人:刘丽花;办公联系电话:0778-8222008)
(二)综合股。
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学习、综治、信访维稳、扶贫、对外联络、单位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郑铃霏;办公联系电话:0778-8211982)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费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审查下属单位及财务收支情况;制定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计划报批、预决算审查;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资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人:谢晓莉;办公联系电话:0778-8280916)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合同审查;承办城市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办案指导;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县城区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负责对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考核;负责对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督办、指定管辖等工作;负责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队伍行风建设。
(负责人:莫丽俏;办公联系电话:0778-8211962)
(五)公用事业股。
负责组织对竣工验收并达到运行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接收工作;对已建成达到运行标准并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负责人:覃运生;办公联系电话:0778-8227156)
(六)燃气股。
负责全县城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承办有关燃气行业的行政许可。
(负责人:梁文杰;办公联系电话:0778-8282017)
(七)路灯股。
负责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路灯照明、夜景灯光亮化指导、督查、管理工作。
(负责人:梁善杰;办公联系电话:0778-8222008)
(八)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负责行使县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的行政处罚职能。负责行使县城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区范围内广告设置和临时占道审批、管理及行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区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城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烧烤食品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区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外、店面外、居民小区外以及其他侵占道路和公共广场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货运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行政处罚权。
(负责人:陈章锋;办公联系电话:0778-8280890)
(九)城市规划监察大队:
负责行使县城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县城区范围内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县城区范围内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区河道倾倒垃圾渣土、在城区河道范围从事垦殖活动、在城区河道范围内设置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人:覃安志;办公联系电话:0778-8508636)
(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东门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维护及运行工作,收缴各项承租费用。统筹管理、指导各乡镇开展乡镇农贸市场日常管护。
(负责人:韦以俊;办公联系电话:0778-8221916)
(十一)园林管理所(成龙湖公园服务站):
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对侵占绿地、损坏城市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本县公园、文化广场、公共绿地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维护各项园林设施及绿地的完整性;管理、维护公园内人民群众生活、休闲、娱乐等市政工程设施等职责。
(负责人:韦文珍;办公联系电话:0778-8222008)
(十二)城关环境卫生服务站:
负责县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降尘及果壳箱的清掏保洁工作;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依据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门面、居民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
(负责人:罗伟;办公联系电话:0778-8212446)
二、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天宝路1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8-8222008
电子邮箱:lczfj2017@126.com
邮 编:54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