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乡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政务公开、财务、网络安全、舆情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宣传统战委员 李春红;(2)乡党政办主任 梁海东。
办公电话:0776-7101000。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书记 程春友;组织委员 卢凤轻;(2)业务负责人 许颖飞。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相关政策;负责统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教科文卫、旅游、体育、大数据发展、民政、扶贫、社保、医保等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张光沁;(2)业务负责人 黄鹏飞。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应急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配合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张光沁;(2)业务负责人 班磊。
5. 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创建、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协调区域内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张光沁;(2)业务负责人 许花飞。
(二)乡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业、甘蔗水果、农田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乡党委副书记 程春友;(2)业务负责人 黄智成。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民政、扶贫、社会救助、扶残助残、低保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负责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指导村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岑正;(2)业务负责人 杨春丽。
3.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体活动;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开发。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宣传统战委员 李春红;(2)业务负责人 罗增吉。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统计等工作;负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武装部长 李慕荣;(2)业务负责人 黄明德。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全乡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平台管理协调工作,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张光沁;(2)业务负责人 许花飞。
6.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土、林业、村镇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安全生产、交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配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张光沁;(2)业务负责人 班磊。
7.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经济普查、招商引资、征地搬迁、一事一议、移民安置、产业发展、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1)分管领导 副乡长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