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2572023-12-20 20:44  95商服网
办公室(法制科)

机构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67586051

责任人 黄东东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分局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分局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提出生态环境系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的执行。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生态综合科
机构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59288363
责任人 叶林郁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指导生态环境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地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化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美丽泰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审批科
机构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67599676
责任人 叶碧如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负责法律、法规设定的各项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或备案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工作,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大气土壤科(水环境科)
机构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67580233
责任人 夏日成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负责大气、噪声、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噪声、光及其他要素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制度和规范;参与相关领域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及制度。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协调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县“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泰顺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机构简称 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
机构地址 泰顺新城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59288378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泰顺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美丽泰顺和水乡建设的政策研究、信息宣传和技术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泰顺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开展各乡镇(村)的生态文明创建和生态项目建设,参与美丽泰顺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价,承担水生态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服务,负责治水任务分解、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前期报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涉及治水建设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催办督查、监督指导、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治水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承担河长、督查长的管理、督查、考核、培训,负责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督查,负责“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催办督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美丽泰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水共治暨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泰顺县环境监测站

机构简称 县环境监测站
机构地址 泰顺新城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67582008
责任人 张晓鹏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泰顺县环境监测站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的统计和上报,承担各类环境要素的报告(报告书)的编制,负责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类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泰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简称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地址 泰顺县廊桥大道76号

联系方式 0577-67588507
责任人 林心快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 8:30-12:00,14:00-17:30)
机构职能:泰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直属副科级机构,与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主要承担泰顺县区域内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以及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调查与处理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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