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审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龙口市审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5072023-04-17 23:21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8517234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联系特约审计员。受理有关举报事项。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办日常事务。

科室名称

党建办

办公电话

0535-8579536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机关宣传、工会、团委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党的政治理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组民主生活会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中央、省、烟合和龙口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负责反腐纠风工作。

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

0535-8778011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和报批;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理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受理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检查指导局机关的法制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审计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指导内部审计,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开发、推广应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建立和完善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库;对局机关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运行进行维护和管理;推进联网审计工作;负责审计机关计算机安全检查、保密工作;为局机关计算机技术应用提供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科室名称

财政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5-8778015

科室职能

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国库办理市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和市财政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依法组织审计市属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对各镇(街、区)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管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村居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科室名称

行政事业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5-8778012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党政组织、社会团体等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科室名称

经贸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5-8548496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法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依法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科室名称

财政投资审计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8778029

科室职能

按审计程序,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对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科室名称

社会保障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5-8778018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主管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负责审计相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龙口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5-8517234

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43号东莱街道办事处八楼

单位职能

(一)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日常事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市村居审计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各镇(街、区)()委和政府(办事处、管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村居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大数据审计辅助性工作;
(七)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