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天津海关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监督管理。
(二)按分工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制度。
(四)组织实施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五)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制度,承担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行政级别:正处级
三、负责人:刘军
四、办公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五、联系电话:022-84201965
六、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伏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