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浙江省安吉县公证处是一家具有办理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各类民商事公证资质的公益二类事业法人单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绩效工资制,自主开展业务,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国家依法对有关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活动秩序证明合同协议;
(二)证明遗嘱,继承,收养,赠与等;
(三)证明出生,生存,婚姻,死亡,亲属关系。
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商会大厦C座15楼;
负责人:何忠强;
联系电话:0572-5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