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149号;条款号:第十五条;条款内容: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颁布机关:国务院;实施日期:1994-09-01;2:法律法规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条款号:第二十五条;条款内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颁布机关:卫生部;实施日期:1994-09-01;3: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依据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9〕第3号公布,2002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6号第一次修正,2007年4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4号第二次修正,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第三次修正,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第四次修正;条款号:第十二条;条款内容: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室(所)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颁布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日期:1999-05-11;4:法律法规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3日修正;条款号:第二十六条;条款内容: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颁布机关:卫生部;实施日期:1994-09-01;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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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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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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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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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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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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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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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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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佳宝,刘杏杏,崔晗,杨士怡,张立娜,佟玥,王煌,王美娜,王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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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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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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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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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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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郦峰,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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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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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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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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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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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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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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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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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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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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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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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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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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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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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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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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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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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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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原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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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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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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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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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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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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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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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书(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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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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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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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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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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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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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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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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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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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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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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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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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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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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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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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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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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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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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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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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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的还应当提交药房的药品种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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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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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办理执业登记需要提供此项材料,其他情况不需提交;清单中应至少包含药品化学名称、通用名称、规格、剂型、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生产厂家、进货厂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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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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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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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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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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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内容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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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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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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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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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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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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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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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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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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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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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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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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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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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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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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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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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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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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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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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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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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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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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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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场所的证明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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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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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设备材料列出设备清单;场所提供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不需要第三方开具证明材料,由申办机构出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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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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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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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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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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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设备材料列出设备清单;场所提供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不需要第三方开具证明材料,由申办机构出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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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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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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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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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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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竣工验收、环境评价、消防验收报告,纸张规格为A4大小;执行“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需提供此项材料;房产证明: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使用证明:能够证明使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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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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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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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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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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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竣工验收、环境评价、消防验收报告,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要求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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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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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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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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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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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需提供此项材料;能体现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医技科室和功能房间,图纸原件 1 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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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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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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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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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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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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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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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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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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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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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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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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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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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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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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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打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空项、内容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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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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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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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卫生审查认可书》的名称、文号、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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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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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需提供此项材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在批准的有效期内:诊所、卫生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农村卫生室(所)、各类门诊部门及其他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一年;一百张床以下医疗机构为两年;一百张以上医疗机构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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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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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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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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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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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清晰可辨,取证时提交原始材料,以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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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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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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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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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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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格内容填写完整;诊疗科目与执业登记时的诊疗科目相同;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要求;“经营性质”:从“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中选择一个填写;“服务对象”:从“社会”、“内部”中选择一个填写;“诊疗科目”: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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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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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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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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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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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机构端提交申请并打印表格,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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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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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指引 | 1.容城市民可乘坐106公交车到达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到达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2.雄县市民可乘坐雄县新1路公交车到达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步行到达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3.安新县市民可自行前往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乘坐免费摆渡车直达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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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西南方向B区B05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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