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疫情减免性质维护及申报流程(二)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疫情减免性质维护及申报流程(二)

41002020-05-26 07:27  95商服网

辽宁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疫情减免性质维护及申报流程

(适用本税种无其他减免税的情况)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疫情减免性质维护在电子税务局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疫情减免性质维护

1.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

2. 再点击左侧【税源信息报告】选择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并带出企业土地信息。

税源信息报告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3.点击土地信息中的“应税明细”按钮,进入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

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

4.在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中,点击变更”按钮。

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

温馨提示:变更日期要填选2020年1月

5.在减免税信息里点击“增行”按钮。

在减免税信息里点击“增行”按钮

6.在减免性质代码中点击下拉列表,选择【0010011607】减免代码(也可以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时输入疫情”关键字快速查找减免性质),然后在弹出的提示页面里点击确定按钮。

选择【0010011607】减免代码

点击确定按钮

温馨提示:选择其他减免性质时也可以通过关键字模糊定位到减免性质。

7.疫情减免时间为2020年2月到4月,减免税土地面积及金额会自动带出。

疫情减免时间为2020年2月到4月

注意:变更日期要填选2020年1月

 



二、房产税疫情减免性质维护

1.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

2. 再点击左侧【税源信息报告】选择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可查看到房产信息。

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温馨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进入后默认带出的是土地信息。需向下拉动滚动条才能看到房产信息。

3.点击房屋信息中的应税明细”按钮,进入房屋信息页面

应税明细

4.在房屋信息页面,点击变更”按钮。

房屋信息页面

温馨提示:变更时间要填选2020年1月31日

5.在减免税信息里点击增行”按钮

在减免税信息里点击“增行”按钮

6.在减免性质代码中点击下拉列表,选择【0008011607】减免代码(也可以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时输入“疫情”关键字快速查找减免性质),然后在弹出的提示页面里点击确定按钮

在减免性质代码中点击下拉列表

在弹出的提示页面里点击确定按钮

温馨提示:选择其他减免性质时也可以通过关键字模糊定位到减免性质。

7.疫情减免时间为2020年2月到4月,减免税房产原值需手工填写,月减免金额会自动带出

疫情减免时间为2020年2月到4月

温馨提示:变更时间要填选2020年1月31日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再点击左侧【其他申报】选择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模块。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3.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及减免税额如下图: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及减免税额

4.房产税申报及减免税额如下图:

房产税申报及减免税额

5.往期申报栏次中要仔细核实减免税额,建议如果存在往期申报数据时,先在申报界面中选择往期申报的属期进行申报,不建议直接申报最后一个属期。例如申报2020年一季度时发现往期的2019年三、四季度还需要申报,此时建议先单独申报2019年三季度,再申报2019年四季度,最后申报2020年一季度。

选择往期申报的属期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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