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说明

广东省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说明

44902019-11-26 15:28  95商服网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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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且无法划分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选定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1〕100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六条
条款内容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1 纳税人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报告表 必报
原件
2 A01008《税务登记证》(副本) 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广东省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流程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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