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人员进入登录界面,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图1- 1
- 操作人员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新增进入代开发票界页面。
图1- 2
3.点击新增后需填写购货方信息,货物劳务明细(可选择新增自行填写或者销货清单进行导入),确定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带税局审核受理。
图1-3
图1-4
图1-5
4.如点击新增出现如下提示先做发票票种核定(电子税局或者税局前台均可办理),票种核定无误后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无需在电子税务局代开。
图1-6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