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41102019-08-19 08:03  中国政务服务网

【业务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可通过该模块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请表》。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2、进行申报

(1)填写申报表

填写完后,点击【申报】,进行提交申报。

填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信息

提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信息                                           

填写申报数据时,若需要临时保存数据请点击“暂存”功能,填写所有报表后,点击“确认发送”功能,完成报表填写。

(2)申报结果等待界面

申报表提交完成后,进入如下申报结果等待界面。

申报结果等待界面

(3)申报结果查询界面

点击链接可以进入申报结果查询界面;也可等待倒计时结束后,进入申报结果查询界面。可在其中查看申报是否成功。

若申报失败,也可以查看失败原因,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处理。可从快速链接中,点击按钮,进入相关页面。

申报结果查询界面

(4)点击“申报作废”,可以作废申报。

申报作废

(5)点击“查看申报表”,可以下载申报表pdf文件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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