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操作流程说明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操作流程说明

46052019-07-12 16:28  中国政务服务网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业务概述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适用于为解决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采购设备引起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对其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以及为解决因石脑油、燃料油征收消费税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外购(含进口)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的政策。
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和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且可在初次申请退税时予以一次性退还。
纳税人通过本模块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事项,并提交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操作说明

纳税人登录成功后,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路径,进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功能页面。
一、点击[新增信息],进入“新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表单申请填报界面。
进入“新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表单申请填报界面 
二、根据业务据实填报申请表单。
三、申请表单填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确认界面。选择[上一步],退回申请表单填报界面可重新修改信息;选择[保存],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主界面形成草稿,草稿支持修改、删除和查看功能;选择[提交],申请事项将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涉税事项在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支持撤销和查看功能。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如纳税人存在欠缴税费未缴清的情况,不予办理退税申请。
3.如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末留抵税额的,不予办理退税申请。
4.纳税人须先进行了退税账户账号备案登记才能办理退税申请。
5. “退抵税(费)企业类型”选择“集成电路企业”的,须属于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
6.退抵税申请提交后,纳税人须于3个工作日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否则该申请事项将退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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