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是指纳税人购买印花税票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证明凭证)。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路径进入。 二、点击进入页面,进行如下操作: 录入 “开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带出已售出印花税票相关信息(尚未开具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的),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资料上传,提交到税务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提醒纳税人到税务局领取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原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为基础,严格对标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