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广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42112019-07-10 15:08  95商服网

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一、业务描述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二、操作流程

填写《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单

广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操作成功!”

保存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信息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二)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进入广西电子税务局资料采集页面

如无需采集资料,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

待页面提示“操作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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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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