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工商局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时间入口-【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本溪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  • 关注:2617

本溪企业年报公示操作说明


企业年检正式取消

2014年起企业年检正式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年报时间为:1月1号至6月30号。过期未按时申报公示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下面有移出异常名录流程!!!)

本溪企业年报网上年度申报入口


本溪企业年报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95ye.com/shop/10150.html (下面有视频教程!!!!)



本溪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报操作教程


本溪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南(图文):http://www.95ye.com/article/7619.html


辽宁企业联络员备案变更及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http://www.95ye.com/article/6609.html


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  :http://www.95ye.com/article/6610.html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年报过期未申报处理办法:http://www.95ye.com/article/6612.html


本溪工商企业年报咨询电话 :http://www.95ye.com/gongshangju/license/509-1.html


95商服网(原:中国政务服务网)本流辽宁 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这些地区


未按时年报会有什么后果?

答:企业逾期不报送公示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逾期不报送年报的,将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辽宁营业执照年检过期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怎么处理

那些企业需要年报?

答:凡在去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企业度报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


㈠、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㈢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入口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本溪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41号)精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762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