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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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简称:综执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金盆路10号(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8405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负  责  人:杨剑雄

一、办公室(后勤装备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施家康   联系方式:0851-82528405

(二)工作职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信息、统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资产管理、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及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法规科(法律顾问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李黎   联系方式:0851-82528405

(二)工作职责:负责综合行政处罚职责的法规适用、界定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负责全局的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法律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组织听证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全局的执法数据统计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信访调处等工作;负责信访信件、来人反映、分类交办、信访督办、跟踪落实及相关考核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吴勇   联系方式:0851-82528405

(二)工作职责:拟定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智慧城管 建设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考核评价等工作;行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行政管理权;负责对执法大 队、执法分局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相关统计上报;负责 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并办理市级综合行政审批和公 共管理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管理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并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四、督办督查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程崇志   联系方式:0851-82528405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负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体系,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行风、政风、作风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配合抓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相关审计工作,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受理党员、干部职工的申诉和群 众的检举、控告,对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局各部门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工作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负责组织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卫生行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检查督促“门前三包”等工作。

五、清镇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科室负责同志:管文   联系方式:0851-82520345

(二)工作职责: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的名义,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商管理方面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对违反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务管理方面对向城市河流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人防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政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及公共场所治丧行为等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价格监督管理方面违反明码标价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管理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3.受理违反上述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并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处理。

4.协助、指导乡(镇、街道)及派出机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清镇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胡忠静   联系方式:0851-82528152

(二)业务范围:参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验收;参与全市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建设管理;参与城乡新建、改扩项目中的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开展市政设施、城市给水排水设施、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城市亮化美化设施等维护管理;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工作;开展城市河道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扬尘治理,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指导;负责环境卫生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各乡镇(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七、清镇市城市管理信息化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唐凤敏   联系方式:0851-82586815

(二)业务范围:承担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智慧城管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报送、分析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指挥、协调、督办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有关来信、来访的办理;负责执法数据统计和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与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清镇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化中心

(一)科室负责同志:李清  联系方式:0851-82528405

(二)业务范围:协助拟订城市绿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地”界定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公共绿地、居住地绿地、附属绿地、风景绿地、保护绿地及市区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及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和各类公共绿 地的日常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及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委厅字〔2017〕93号)《关于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筑编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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