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文圣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
机构信息
地区: 文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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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19-3985700
地址: 辽阳市文圣区衍水大街38号
详细介绍

(一)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广电、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协调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四)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全省、全市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组织全区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交流活动。指导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体育赛事和活动、文化体育场馆,旅游场所和旅游企业,以及组织实施的文物修缮等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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