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
机构信息
地区: 麻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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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59-3307791
地址: 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中路3号 邮编: 524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工作。

(七)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表彰奖励、纪念活动、公墓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保护、烈士评定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成员信息:
吕文辉 党组书记、 局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
章庆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股;
许景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服务中心;
甘文斌  副局长              负责双拥、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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