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税务局(网上办事大厅)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主要...
机构信息
地区: 吉林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电话: 0431-12366,0431-80500029,0431-88994110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详细介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邮编:130022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传真):0431-88994110  81895232


网络检举途径:http://www.jl-n-tax.gov.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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