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
机构信息
地区: 博爱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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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15:00-18:30(夏季)
电话: 0391-8686850
地址: 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57号附3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规划、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推进人民防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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