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
机构信息
地区: 海南 > 万宁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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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98-62223275
地址: 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路208号3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规划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产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事业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旅游、文化、体育融合发展。

(四)负责全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基本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等基层阵地、设施、平台的规划建设;推进全域旅游。

(五)负责全市旅游、文化、体育资源普查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全市文创产品、特色旅游产品创新发展。

(六)管理全市重大旅游、文化、广电、体育活动;制定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市场形象推广;促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对外合作及国际市场推广。

(七)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九)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卫星电视、网络视听、公共视听机构节目内容及其播出行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ー)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指导全市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发展,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十二)负责全市旅游文化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旅游和文化市场整治。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2.旅游公路。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指导旅游公路沿线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的规划选点和打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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