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公务接待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新闻报道、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
机构信息
地区: 栾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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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电话: 0311-88211300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33号
详细介绍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公务接待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调研、新闻报道、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社会治安、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会工作、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财务科: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各项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及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3、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人员考核、业务考核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评审、聘任等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聘用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收集汇总移交工作,负责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督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负责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的听证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工作。

5、规划一科:负责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负责全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规划二科:负责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组织研究控规编制及动态维护;负责组织有关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特定区域规划、总体城市风貌设计概念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和公布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实施。负责指导各乡镇按照“多规合一”编制、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完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负责规划编制项目的招标委托。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空间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区实施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项目选址。承担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

7、审批科:重要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控规和上位规划科学划定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土地收储以及征地、做地的规划实施范围,落实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高度等技术指标,合理安排地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要求,并提出实施建议。负责城市景观风貌的研究工作;负责城市特色风貌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及技术标准的落实工作。负责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专家评审与技术审查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督办、代办、领办和批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

8、市政科:负责综合交通、道路网、市政地下管网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研究市政各专项规划的空间布局;配合都市区内大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选线及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论证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红线、绿线的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的动态更新工作。

9、耕保科:贯彻落实耕地保护与其他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政策;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

10、地籍科:负责实施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11、不动产登记中心:贯彻实施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12、农宅科: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土地转用征收组卷报批;旧村改造涉及的集体土地转用征收组卷报批;村庄改造涉及村民回迁区土地占用、划拨供地工作;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

13、地产交易中心:贯彻执行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监督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14、批后监管科:负责对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进行批后管理;已取得不动产使用证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开工建设项目及时发现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向有关科室反馈。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5、林业工作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开发利用。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业产业计划,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经济林(干果)建设,负责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6、矿产资源管理所:管理全区地质勘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战略、政策、规划和全区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协助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采矿,非法采土破坏矿产资源行为。承担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监管的职责。

17、土地储备中心:贯彻执行土地储备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需求,制定收购储备计划,适时收购储备土地。

18、土地整理开发中心: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19、技术站:贯彻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承担全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负责测绘技术服务。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20、执法监察局(下设三个中心管理所):负责单位中心所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承担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做好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法律制裁;对系统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督导;

21、信访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处理人民群众关于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领域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所属单位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协调处理重大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党建室(纪检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团支部工作。  

领导信息

于振平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靳振江副局长,负责财务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储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村扶贫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科室为:财务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赵同江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耕地保护、农宅管理、地产交易等工作。分管科室为:耕保科、农宅科、人事科。

秦军平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纪律检查、行风评议工作。分管科室为:党建室。

于建省副局长,负责推进依法行政、违法案件查处、规划审批服务、批后监管、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测绘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分管土地监察局、批后监管科、审批科。

李海军主任科员,负责规划编制及相关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规划一、二科、市政科。

次瑞森负责信访稳定、政策法规工作。分管科室为:政策法规科、信访室。

董洪波办公室主任负责地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政务公开、信息宣传、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妇女计生、工会。分管科室为:地籍管理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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