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气象局(网上办事大厅)
海南省澄迈县气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管理机构2个(综合管理股、业务减灾股)、直属事业单位2个(气象台、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下属企业1个(澄迈气象科技服务中心)。2019年8月止,在编职工9...
机构信息
地区: 海南 > 澄迈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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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话: 0898-67623403
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解放东路751号(县第三中学旁边)
详细介绍

海南省澄迈县气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管理机构2个(综合管理股、业务减灾股)、直属事业单位2个(气象台、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下属企业1个(澄迈气象科技服务中心)。2019年8月止,在编职工9人,编外职工15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推进海洋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澄迈县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气象管理机构

澄迈县气象管理机构机关内设综合管理股、业务减灾股。其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股:主要承担政务管理、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

2.业务减灾股:主要承担业务管理、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

(二)直属业务单位

直属业务单位设置2个:气象台、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主要职责及内设科室设置如下:

1.气象台

气象台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加挂气象观测站牌子。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备维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信息的发布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气象台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办公室负责内部综合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业务科负责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等工作。

2.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承担雷击事故鉴定、防雷技术评价、防雷检测、气象执法检查等职责。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下设办公室、业务技术科。办公室负责内部综合管理及对外协调工作,业务技术科负责雷击事故鉴定、防雷技术评价、防雷检测等工作。

(三)下属企业

澄迈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独立法人单位。其主要经营范围如下:维护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显示屏、维护大喇叭、气象科普宣传,专业气象服务、气象资料、人工影响天气。

领导信息

黄明祖(党组书记、局长)
王佩云(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庆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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