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冈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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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
电话: | (0455)3222489 |
地址: | 绥化市青冈县康庄大道(学府尚城东南侧约100米) |
石范革 党委书记、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孙富山 食安办主任兼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李清林 副局长 常务工作
朱海波 副局长 原工商业务工作
王凤艳 副局长 原质监业务工作
廉景林 专职副书记 党务工作
杨海军 纪委书记 纪检监察工作
南炳杰 副主任科员 协助朱海波主抓办照登记工作
冯晓丽 副主任科员 协助局领导抓财务和办公室工作
李继辉 消协办公室主任(秘书长) 消费维权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 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管理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干部,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文明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所需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对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大要案、跨区域案件查处:负责法制宣传及相关培训工作。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承担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联合检查行动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含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汇总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四)食品监管股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对食品进行监督抽验;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涉及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承担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含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五)流通市场监管股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辖区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负责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 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调查研究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与管理情况,制定各类经济主体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质量与信用监管股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赶超;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承担县政府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具体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七)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定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合格评定工作。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设备的执行情况。
(九)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贯彻执行药品流通法律法规:负责药品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对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初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对药品分类管理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管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承担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收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医疗器械监管股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对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