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兴义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起草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市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路、街、巷名称的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定发放工作。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十)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依法对全市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和慈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劳民生底线。
咨询电话:0859-3389322 0859-3389228 投诉电话:0859-3389168 政务服务热线:0851-12345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广场原会展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咨询电话:0859-3222291 传真:3662829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邮编: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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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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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市府路1号市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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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兴义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按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负责市民政局集中办理的婚姻登记工作,完成集中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及移交工作;
兴义市民政局综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宣传、信息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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