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贵州省丹寨县南皋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森防、消防、信访维稳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丹寨县南皋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地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等党务政务的服务工作;
丹寨县南皋乡人民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