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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麻江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麻江县能源局、麻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麻江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州以及安排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统筹推进与县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定与县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和政策建议;负责县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协调;负责省、州“泛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九)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同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监察执法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公路、航空、铁路、邮政)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布局,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低空领域政策,组织推进重大综合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编制、申报、协调推进等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管理国家、省、州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政府定调价的成本监审工作;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开展价格认证工作。
(十五)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负责产业融合示范创建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助和指导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园区的申报工作,协调产业融合示范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牵头编制县国防规划设计、动员准备方案等;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协调做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工作。
(十九)做好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服务;为粮食储藏技术和标准的推广应用提供服务等;
(二十)承担全县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协调电力调度工作;承担铁路运输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州发展改革委、省、州能源局等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大数据在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应用推广的政策建议。负责统筹县级大数据项目建设,研究提出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订县级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网格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联系在麻江县通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系统数
据采集、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集融合、互联互通。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财经委员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责调整。
1.将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承担的大数据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2.将县委宣传部协调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部门的互联互通、统筹协调推进重要数据使用共享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大数据局);
3.将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原承担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执法职能划归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局机关执法;
4.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工作交由经济发展规划股负责。具体职责为: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围绕省委、州委、县委有关经济类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县经济建设重要措施,为县委处理重大财经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参与县委相关领导同志文稿服务工作,参与县委相关领导同志重要会议、活动的服务。
咨询电话:0855-8222804 传真号码 0855-8230882
办公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原老附中) , 邮政编码 556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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