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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32-6622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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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桦甸市长胜街351号,邮编:132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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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是桦甸市委和桦甸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综合职能部门。
其职能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开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全市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全市农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工作,政务公开、市长公开电话、安全生产、扶贫、保密、年鉴、爱卫办、档案管理、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建议提案、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及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应急预案。指导各级农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及时反映与处理重大农业安全事故。负责局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科(市委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指导科)。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并拟订意见和建议。分析预测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总结并宣传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桦甸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农业招商办)。负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建设,抓好龙头企业和产业联合体建设。推进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水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负责全系统农业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四)农业科(农药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工作。负责起草粮油生产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市内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全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起草全市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国家、省、市交给的政治、经济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   
(五)渔业渔政管理科。起草全市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办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六)农田建设管理科(黑土地保护科、农业专项项目办公室、县域经济科)。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黑土地保护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县域突破、经济运行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经济的方针、政策生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县域经济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市委实施县域突破战略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统筹协调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检查指导落实情况;负责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提出黑土区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建议;开展肯黑土区耕地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和开发利用;指导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级评定;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系统农业专项项目的综合管理及日常工作。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负责农业农村方面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分办和送达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测、检验、审核、认证、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承担授权办理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相关审批业务方式。
(八)法制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市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农垦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承担桦甸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
(十) 市场与信息化科(绿办、科技教育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绿色食品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本级机关纪检巡察工作和下级党组织依照党的规定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群团等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承担党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邮箱:1044741989@qq.com。
负责人:王贵权

桦甸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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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推行“全程网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采取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 具体流程: (1)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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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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