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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2-66239497(电话),66221220(电话、传真)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桦甸市金华路长白山特产商贸城3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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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根据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桦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制定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贯彻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贯彻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童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八)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桦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社会保障监督办公室、法规与监察科)。承担综合调研、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和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综合治理等管理事项。组织协调信息规划、统计管理、督促检查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局机关非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协调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培训、咨询服务和宣传等日常工作;承办市人代会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指导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处理及农民工维权等日常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就业的政策,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则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批准设立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并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审查、监督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级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府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及调配工作。贯彻执行省、吉林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政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落实上级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办公室)。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推荐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合同备案、合同变更、解除及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完成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人才开发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拟订吸引高层次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桦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开发资金的申报工作。
(五)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全市事业单位遗属困难补助、抚恤金、丧葬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调控政策,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工龄计算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行政审批的事项。
(六)工伤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承担全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负责企业职工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合同备案等日常工作。
(七)调解仲裁管理科(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调解仲裁制度,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规章制度,规范办案程序;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八)养老保险科(失业和农村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执行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及给付标准,负责报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及企业职工因病退休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承办企业离退休职工增加待遇工作;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失业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失业职工实施管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则;贯彻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莉、副局长冯少廉、副局长柳智强、就业服务局局长刘秀霞。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简介

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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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推行“全程网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采取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 具体流程: (1)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
桦甸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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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2-66273392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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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66号(市人民检察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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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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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2-62049313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夏令时),8:30-11:30 13:00-16: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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