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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21-3901061【传真号码】0421-261352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邮政编码】122000

办公时间:8: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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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环境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水源监管科、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管理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农业农村和土壤环境保护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园区建设服务科(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朝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重特大并牵头协调较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地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地方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工作机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21-3901061

传真号码:0421-2613523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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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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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21-12345,0421-26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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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满堂满族乡双园路30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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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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