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局职能信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公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落实上级部署,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道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4.负责提出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5.承担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负责提出全区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按照分级管理,协调组织全区县乡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7.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人才引进及培训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辖区内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9.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1.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及管理权限,负责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搬运装卸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许可办理,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配发《道路运输证》;按要求接受维修业户管理备案。
1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淄博市周村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