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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

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0719-6431258 传真:0719-643158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土门镇土门村6组

办公时间:夏季:8:30 — 12:00    15:00 — 18:00 冬季:8:30 — 12:00    14:3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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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镇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人:熊鹏)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联系协调镇机关各内设机构、各村、镇直各单位的综合性工作。

3、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工作总结、有关典型发言,审报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制订和监督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市长热线、网上问政、政务公开、综合统计、文秘收发、档案管理、保密督查、接待会务后勤等事务性工作。

5、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办(负责人:熊鹏)

1、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实施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规定和措施及改革创新等。

2、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收工作,总结和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及看法,抓好党员队伍的发展和管理。

3、负责全体机关干部和党员的统计以及年报的编制、机关干部人事、工资变动、调整的审批和档案管理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干部远程教育和党员教育活动点工作,抓好全镇非公企业的组织党建工作。

5、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做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委(负责人:杨明树)

1、主管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和镇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镇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监督检查所辖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全镇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调查处理所辖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承办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党风政纪以及其他方面的事项。

(四)乡村振兴办(负责人:王波)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4、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

5、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6、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8、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9、承办县乡村振兴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办(负责人:王超)

1、镇平安办是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平安委指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各项政法综治工作。

2、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3、全面掌握辖区的政法综治情况,经常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提出对策。

4、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全镇的政法综治工作。

5、负责内外上下联系,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表扬先进,弘扬正气。

7、对发生重大问题的村和单位,可视情提出警告,有“一票否决”的处理建议。

8、组织办理平安委综合性文电,负责档案、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

9、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普法教育和对治调干部的业务培训,协助、指导和调处重大疑难的群众性矛盾和民间纠纷。

11、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民政办(负责人:王超)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2、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布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抗灾工作,制定全镇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

3、负责全镇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4、负责全镇特困供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孤儿关爱保护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全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镇村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

6、组织开展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负责全镇低保档案管理;

7、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工作。

(七)统计站(负责人:熊鹏)

1、在镇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3、对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供统计咨询,实施统计监督。

4、 依法管理农村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统一管理本镇各种统计调查表,制止滥发报表,对未经统计部门批准,发往农村的统计报表,拒绝填报。

5、强化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统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农村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八)人大(负责人:王波)

1、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检查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并向代表通报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情况。

3、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

4、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5、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政府组成人员的补选。

6、筹备、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

7、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武装部(负责人:王明华)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4、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8、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工会(负责人:熊鹏)

1、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和镇党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3、加强工会各基层组织建设,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5、组织会议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6、收缴、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搞好工会统计报表。

(十一)妇联(负责人:薛莉莉)

1、组织动员全镇广大妇女参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2、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调查研究全镇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团委(负责人:熊鹏)

1、团结带领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党有号召,团有行动。

2、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团组织的各项指示和决议。

3、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农村、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应的工作,为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服务。

4、加强团组织建设,抓好团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培训教育,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5、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6、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镇团员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以青少年成长发展为重点,在青少年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郧西县土门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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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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