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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财政局

沙洋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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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荆河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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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 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起草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镇(区)政府的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办法。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七)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指导镇(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围绕全县发展战略,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县级会计代理记帐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级和镇(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保密安全、应急用车、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综合股。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三)法规税政股。起草县政府涉及财政、税收职责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级财政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审核、行政诉讼、财政行政听证事项及衔接全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本级国家赔偿费用,审核、办理本级国家赔偿。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对全县财政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和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培训,开展本地区的普法实施、考核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督办验收全县财政系统(县级财政法治建设示范点财政分局)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工作。

(四)预算股。提出县级财政政策、县对镇(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县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县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起草向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的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报告;负责协调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改进部门预算及其编制审核办法的建议,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县对镇(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镇(区)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监控管理机制、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建议。负责县级会议费、接待费、小车经费监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承担县级会议定点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监督教科文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住建、城管、开发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财政管理,并进行重点分析和监督检查。审核批复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指导全县财政经建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军人、卫生计生、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项目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和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九)产业发展股。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金融股。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承担有关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转贷(赠)及偿还工作,监管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县、镇(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一)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湖泊、扶贫、气象、长湖湿地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农方面的相关财政政策。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拟订本级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案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农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股。制定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本级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相关股室(预算股、业务股室等)审核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再评价)和结果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十四)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

(十五)沙洋县财政监督局。承担制定财政部门监督工作规划、参与拟定涉及监督职责的财税政策及法律制度、牵头拟定财政部门年度监督计划、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等职责。

(十六)沙洋县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管理及债务管理,参与政府授权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投融资项目开展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等。

(十七)沙洋县会计管理局。1.宣传贯彻国家、省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及新会计制度实施及培训工作; 2.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全县会计人员信息,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相关工作;3.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报备和服务监管工作。

(十八)沙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及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样式,受理合同备案;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报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负责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资格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管理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规定并实施对社会代理机构业绩考核的内容、方式,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负责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处理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沙洋县国库收付中心。负责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乡财县管”工作,跟踪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定配套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统一管理县级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协调相关征收部门的财政收入入库工作,管理财政性资金存放,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办理预算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县级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整顿工作。收付中心:协助局机关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单一账户体系;负责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的审核、支付。负责预算单位用款指标、计划接收、审核认定和计划下达,办理财政资金拨付及零余额账户清算,为预算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二十)沙洋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研究制定我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核对、清算与划解。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及统计、分析、报表报送工作。拟定县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负责非税收入等所有财政票据的领发、保管、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委托和督促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协调执收单位与银行有关网络方面的相关事宜。

(二十一)沙洋县农村管理局。

1.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研究制定乡镇财政账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推行“乡财县管”管理模式;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决算编制及收支管理;加强各级政府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公益性事业“以钱养事”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债务管理;协助做好乡镇预算外资金、国有资产管理。2.税费征收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涉农税费政策;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负责全县新合和新农保征收管理。3.村级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指导村级财务及资金“双代管”、参与村级债务监管及化债工作,负责村级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4.涉农补贴管理。负责财政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协调工作;研究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改革,制定整合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集中支付和发放的管理办法;检查财政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相关信访案件的查处。5.乡镇财政所建设。负责对乡镇财政所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农村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对乡镇财政所工作考核,参与乡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6.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负责对各级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财政所具体的监管职责、任务和要求。7.协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二十二)国资局。1、对县级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2、拟定和执行全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3、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出有关信息,组织建设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4、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5、负责对县级国有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等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纠纷调处,对产权变动进行审批。

沙洋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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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内设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监督检查科、电子监察室、流动服务站(综合窗口)、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科(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下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务服务机构职责: 。。。
沙洋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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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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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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