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区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党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政治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2)机关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紧扣党委工作中心和本职业务工作,扎实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服务企业发展。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官僚主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4)机关各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科长(主任)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工作人员对科长(主任)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服从领导和安排。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5)实行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工作有章可循,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建立工作目标和岗位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
(6)机关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负责,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保证质量。各科室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分工协作,充分发挥整体作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7)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问题逐级报告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 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和整体效能,做到科学决策、政令统一、规范有序、高效创新。
(8)规范人事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有计划地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爱岗敬业的干部职工队伍。
(9)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上级督查事项和区党委、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重点事项实行督查,保证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现。
(10)建立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内设机构
区机关下设四大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科、经济发展科、综治办。
咨询电话:0710-5245585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430号政务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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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早上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