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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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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花园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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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财政预决算公开,指导、督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提出地方性税收规章实施办法的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产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建财务制度执行。

(十二)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监管工作,指导、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组织。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乡镇财政工作。以法律法规授权为依据,制定全县乡镇财政职责清单。负责制定乡镇、村财政性资金管理及财务会计监管工作相关制度与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股、会计和法规监督股)。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信访等工作。承担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会计和法规监督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全县政府性基金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乡镇财政所内部审计工作。

(二)预算股(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预算的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承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审核等工作,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审核汇总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负责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预算指标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九管局的预算体制管理工作。承担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督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县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承担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监督偿还及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三)国库股。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承担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全县政府非收入征收管理及监督。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县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及拨付。管理全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办理县级收入退库。承担税务部门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粮食)、交通运输、应急、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财政投资的政策和项目安排。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专项储备等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管理全县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拟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全县财政票据。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五)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扶贫、气象、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政策补贴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全县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支持精准扶贫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科教和文化股)。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委、公安、司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公务开支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法有关部门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科协、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金融国际股)。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政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并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金融国际股负责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和政策管理。负责全县政策性金融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八)农村股。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牵头拟定乡镇、村财政性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监管工作相关制度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乡镇财政、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等工作。

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资金管理,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安排、财政奖补资金的分配、监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乡镇、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调查核实与化解工作。配合做好全县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

(九)产业发展股(资产管理股)。产业发展股承担军民融合、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商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资产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产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资产收益征管。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投资评审股(预算绩效管理股)。投资评审股负责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和年度投资评审计划。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全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山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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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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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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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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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1月至4月,10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5月至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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