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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财政局

宣恩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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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宣恩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杠杆对经济发展进行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乡镇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调整预算和县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组织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根据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九)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县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确认、谈判、签订贷款协定及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监管全县地方性金融类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管理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从业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十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二)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三)负责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财经所有关工作;指导村级财务和会计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基金、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行政审批股、法规税政股)。负责文秘、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财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后勤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督办、协调处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局性会议;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责任;指导推进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承担县级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外网的运行及设备维护管理,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安全。拟订财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政普法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税务等部门的税收执法事宜;会同有关科室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源调查分析。

(二)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拟定部门预算编制口径,组织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完成年度预算合规性审核;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承担县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完成与省、州及各预算单位结算;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负责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监控管理机制;做好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强化债券资金监管;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定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三)国库股。承担全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汇总并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配套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全县财政专户和县级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决算及县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县对下财政性资金调度;办理县级收入退库。

(四)综合股。管理住房改革预算基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核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立项和标准,编制综合口,政府性基金预算,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财政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饭店定点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教科文股。掌握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档案、宣传等归口部门业务基本情况及基础数据,参与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教科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负责对教科文单位报送的分月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合理调度资金;负责审核全县教科文事业单位年度决算;定期检查教科文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资源性资产权益;牵头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八)农财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以及财政扶贫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负责掌握人社、民政、卫健、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归口部门业务基本情况,参与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协调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决算工作;会同归口部门预算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提出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并提出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并对其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考核;审定归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企业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搜集和整理企业财务信息,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参与研究全县产业、企业(工业、交通运输、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办理相关财政财务事项;拟订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参与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办理企业专项资金的清(结)算事项,监管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组织有关政策性补贴兑付工作,办理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清(结)算事项,监督有关补贴资金兑付落实;组织协调督办全县粮食及供销系统财务挂账处理工作;筹措管理全县粮食风险基金;建立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政府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等重大事项研究,办理相关财政财务事项;办理归口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组织、审核、执行和监管事项;参与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研究,办理有关储备费用的清(结)算事项;调查研究现行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管理建议;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金融股(世行办公室、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执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按规定申报、审核和拨付保费补贴资金;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夯实融资平台;开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和地方政府外债指标的监测;执行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按规定申报审核和拨付财政贴息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领导安排,积极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做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财务报表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编制上报工作;开展还款预测,加强对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及时筹措还贷资金,按期归还我县世行贷款到期本、息、费。协调、研究救助基金的运作;根据省财政厅出台的相关政策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并对救助基金的等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审核年度基金预决算;负责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和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救助基金的专项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部门的部门预算,用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员费用、办公费用、追偿费用和各项委托代理费用(专家、审计等)。

(十二)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完善政工办事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领导做好机构改革及人事变动、干部考核、招录、任用工作;及时按政策要求落实干部职工的调资晋级,确保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做好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党务办。承担局机关党建、统战等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负责对全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局内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隶属单位及职责:

(一)宣恩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贯彻落实行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法规、政策、制度;拟定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有关的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全县非税收入资金征收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并将其分类纳入财政金库或专户进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各项专项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的稽核;负责全县罚没收入的监缴。负责全县各部门收费票据发放、核销,并监督检查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全县罚没收入票据的发放、监管。按照国家、省颁布的有关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法规,组织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税收入资金预决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

(二)宣恩县会计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准则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制定本级会计管理制度;负责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审批,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工作;负责全县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负责各单位会计信息收集、整理,解释查询过程中提出的疑点和难点。

(三)宣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制定本级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参与编制、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限额,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负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和监督考核;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行为,处理政府采购的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宣恩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乡财县管”管理模式;调查研究乡镇财政运行状况。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确保机制建立到位、专管员履职尽责到位、能力建设到位;指导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落实各级财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乡镇财政会计业务指导与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指导村级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和落实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应用和维护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税管理系统、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管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申报实施监管工作。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监管工作。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运行管理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五)宣恩县财政监督局。负责贯彻落实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制定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措施;负责对本级各部门及下一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稽核,并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情况,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在执业活动中的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财税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等。

(六)宣恩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办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金统计报告、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办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事项;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担保、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管理;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资产产权收益的征管,负责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七)宣恩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研究拟定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指导意见;编制PPP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组织PPP项目的征集、评估和备选项目确定工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PPP项目采购、实施、移交全过程的监督工作;PPP项目政府补贴和付费的测算和监管工作。

(八)宣恩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开展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工作,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中介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编制年度县级财政投资评审经费预算,管理县级财政投资评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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