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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736—582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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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临澧县安福街道安福西路139号 邮 编:4152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8:00-12:00 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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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德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4号)、《中共临澧县委办公室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澧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奖评选;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3.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源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街接机制。县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3. 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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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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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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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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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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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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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2年11月16日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朱红菊 0736-5822964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扶贫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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