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7-63227067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

办公时间:夏季(5.1-9.30)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10.1-次年4.30)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信息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性措施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措施、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对应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土地等相关政策性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措施。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申请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办法措施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异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全区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区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 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健全完善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五)拟订全区能源发展及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能源清洁化、农村能源发展改革 等工作;负责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全区能源发展和改革以及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区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项目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规定由区级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3)涉及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

2.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政策性措施。(2)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

4.与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5.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措施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措施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6.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粮食等战略和应急物资的区级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7.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以及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侧重于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侧重于技术推广和具体项目落实;两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

8.关于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宣传、贯彻有关管道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河 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81号),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及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规范、协调服务和综合监管,对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实施日常指导和监管;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长效机制,对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及管理进行考核评价;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提出全区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区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措施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建议;组织拟订区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建议。监测研判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承担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工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衔接国家、省级、市级层面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统筹推进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全区经济建设和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金融股(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提出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和省、市政府投资、安排区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提出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措施;按职责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承担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职责,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措施;建立区重点项目储备库,提出年度区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区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区政府大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相关重大规划、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区本级政府投资的区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监测研判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态势,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措施;拟订深化全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研究拟定全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措施等;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

研究分析我区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政策和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推进全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措施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按照规定权限,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指南、业务流程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勘查、论证、审核、评审、上报、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驻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承担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日常工作;承办本部门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全区工程咨询服务发展,创新投资决策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加强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引导和支持。

(四)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综合研判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措施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拟订全区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的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 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五)城市(镇)发展股(交通股、能源股)。研判交通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统筹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区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性建议;提出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与全区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措施。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城乡一体化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解决城乡一体化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 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护管道安全运行;组织开展能源预测监测和预警,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调解决全区能源发展和改革、能源项目规划建设、能源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六)工业股(高新技术股)。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综合 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省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统筹推进全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组织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指导“双创”基地建设;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拟订和推动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导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承担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

(七)社会事业股(服务业股)。研究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相关趋势,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提出全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性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措施。

研判服务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动服务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

(八)物价管理股。组织推动关于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工作;执行市定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监测预测预警全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建议;负责全区价格认定及复核、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公用性收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分工管理和授权的定价权限管理审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简介

南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南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南阳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是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是强力推动我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的关键技术支撑。 该平台由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承办,立足于“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
南阳市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阳市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7-61171233

办公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辅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7-63227518

办公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