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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交通运输局

新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9-475241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振堂路1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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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指引

新河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信息

 新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六)负责全县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七)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八)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九)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收费公路管理。

(十)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高速公路及国家、省、市、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二)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运输股、安全监督股等3个职能股室。下属运输管理站、地方道路管理站、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3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管理行业新闻宣传。承担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实施行业科技、信息化、标准化政策、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二)综合运输股

负责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水运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安全监督股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组织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化建设。负责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下属3个事业单位:

(一)地方道路管理站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对县、乡公路进行管理和养护。

  2、协助乡镇编制地方道路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地方道路建设和养护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4、督促各乡镇养管所加强地方道路养护管理工作。

  5、依法对地方道路进行路政管理。

(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负责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职责。

(三)运输管理站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道路运输经营实施行政许可;按法律法规规定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管,调解运输质量纠纷,依法查处违法事件;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新河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

邢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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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是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同意邢台市及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2号)要求,于2017年4月21日组建运行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新河县人民政府
新河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9-4752252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光明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9-47520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创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7:30冬季:8:30-12:00 13:30-17:30

新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新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9-47520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创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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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7:30冬季:8:30-12:00 13:30-17:30

新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