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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

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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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邯郸市永年区新洺南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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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财政收支和财税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财政监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及职责

1、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以及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置。承担机关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党建、纪检、信息、宣传、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2、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市对我区的转移支付。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负责区级政府债务预算编制与调整、债务资金安排使用等工作。汇编全区年度总预算。承担区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提出财税体制、专项政府债务额度建议。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区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区级部门、乡镇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

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和省、市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税管理检查。

3、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4、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海域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研究提出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政策。承担彩票机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城管、供销、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5、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担区级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按规定管理对口援助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区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7、监督评价科: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8、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和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教科文科:承担全区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区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0、会计科: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11、债务科:提出全区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区政府债券发行、转贷、兑付和还本付息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分析和项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

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区属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12、资产管理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区级国有资产、机关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

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受财政部门委托,履行部分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优化考核分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制定国有资本运作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规范运作。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所监管企业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改进投资监管方式,强化主业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风险,开展违规投资追责。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有关监督管理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负责清收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欠款工作。

13、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区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统着装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4、编审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银行化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与发放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调入、调出、增减变动的手续审核及调整工作。

15、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机关环境卫生、机关绿化、文明机关创建;负责机关公共设施的建设、购置、分配、维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水、电、暖等后勤保障服务。

16、机关财务科: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会计核算、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管理等工作。

17、乡村财政管理科: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推行“乡财区管乡用”“村财乡管区监”改革;负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及全区各行政村村干部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督导、检查和落实;负责乡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农民负担状况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工作。

18、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19、非税收入管理局职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区财政票据。

20、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核定和购置审批。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负责社会集团购买计划、政策的制定、执行、控制和检查等工作。

21、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职责:代表区政府行使对本级国有资产的财政所有权,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规定制定本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规定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和监管,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向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

22、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信息中心职责:为全区财政系统提供信息服务 组织和建设财政局计算机网络系统 对财政信息和有关财政工作的社会经济信息进行积累、分析和处理 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 促进办公自动化进程。

23、邯郸市永年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职责:稳固强大财政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 积极推进财政制度管理改革 建立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财政支付制度其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用于单位的预算外、预算内、上级拨入经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等各项财政收支。

24、邯郸市永年区永鑫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职责: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路桥建设、河道治理、文体旅游设施保护开发和建设、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城市准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经营。

25、邯郸市永年区农业税办公室职责:规范农税征管,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不断降低农民税负 坚持依法征管 稳定农业税收秩序 认真落实农业税灾欠减免和社会减免政策 保证减免到位

26、综合治税办:负责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整理和拟定领导小组会议议题,以及综合性文字起草,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建议;负责综合治税制度建设、政策调研和督办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议定的事项;负责全区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的采集、录入、整理、更新、调整、统计、分析工作,形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落实税收分析及应用,研判税收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建立评估分析模型,对全区重点行业、区域、税种进行监控,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工作;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和培训,指导全县综合治税的信息管理和税收分析工作;协调处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项,指导各乡镇综合治税的业务工作;制定综合治税专项治理方案,适时组织税务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通报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综合治税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组织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认同度,降低征纳成本,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文件收发,文书处理,印章管理,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各乡镇有关综合治税考核评分工作。

邯郸市永年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邯郸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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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运用“互联网”思维,以“贯通、标准、共享、整合”为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
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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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0-66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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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永年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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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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