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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3278001 传真:022-2327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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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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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职能信息

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参与编制住房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房地产及配套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房售后资金使用管理、审核、批准工作。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协调。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五)负责区域内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行政管理。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历史风貌建筑的房产行政执法工作。

(七)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负责推动危旧房屋所有权人加强对房屋的修缮维护安全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九)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规范区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组织区域内建设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十二)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制定区域内公用设施专项规划。负责区域内公用设施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区非经营性公建配套项目监督管理。协调联系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工作。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租售并举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宣传科)。负责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的传达贯彻、推动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党组织安排的本部门党建工作,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推动“三重一大”等党的制度规定落实。负责党委公文、会务、文稿撰写、宣传报道和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党委工作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及工作安排。负责党委会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目标任务体系分解。负责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负责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网信等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负责综合性业务文稿的起草、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务接待、活动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保密、机要、档案、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预备役、民兵的管理及双拥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运行保障事务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干科。负责所属基层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党费、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监督管理。负责牵头拟订职工教育计划,监管各部门的专业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四)人事科。负责组织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实施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退役军人安置管理、调配、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负责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工人技术等级晋级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拨付。负责国有资金管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内部审计。负责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风险管理情况、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六)法治科。负责对本单位执法活动的指导以及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牵头落实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应诉和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汇总上报对住房和城市建设法规、规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负责组织系统普法工作。

(七)信访综治科。负责重点信访事项的协调办理和督察督办。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各类转办件的接待、受理、转办、答复。负责牵头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和考核。

(八)综合业务科。负责综合性业务和重点专项工作的推动、协调、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区相关部门建设项目的协调与服务工作。配合协调区域内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区域内公用设施专项规划。负责区域内公用设施建设协调工作。负责区非经营性公建配套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九)综合计划科。参与制定住房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房地产及配套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协调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负责区域建设综合统计、规划项目储备建档管理工作。协助土地整理和出让有关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组织区域内建设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本单位各职能科室的计划、统计综合工作。组织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推动区域内在建工程及既有建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承办安全生产举报专线分转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十一)房产管理科。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的房产行政执法及巡查、整修和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私房政策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负责推动危旧房屋所有权人加强对房屋的修缮维护安全管理。

(十二)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协调。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行政管理和监管工作。负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负责存量房交易的核税报税工作。负责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市场销售人员及经纪人员的管理。

(十三)住房保障科(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负责落实国家和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区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房售后资金使用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受理审核工作。

(十四)物业管理科。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前期项目接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工作。负责物业管理项目基础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等级考评工作。

(十五)房屋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规范区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以及历史拆迁项目的行政环节审核、协调及推动工作。

(十六)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招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市政工程建设科。参与编制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协调推动区域内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督促、协调区域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及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区域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

(十八)消防验收管理科。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领导信息


徐军杰,男,汉族,1976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致公党,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综合计划、法治工作;推动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河西区房屋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和网信办“智慧城建”工作;推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配合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分管综合计划科、法治科。

冯玥,女,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房屋征收管理、住房保障、财务审计工作。分管房屋征收管理科,住房保障科(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以及住房保障中心。指导联系顺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房产发展公司拆迁中心。

张焱,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综合性业务、市政工程建设、住宅配套建设工作;推动落实“双碳”工作、“1001工程”电网建设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市政工程建设科。

周虹,女,汉族,1968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及行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推动河西区数字平台、河西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全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便民服务专线相关工作;推动落实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专项工作;推动落实文明城区建设档案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宣传科)、行政办公室、组干科、人事科。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领导简介

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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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
天津市河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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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5582800;022-85582818(分中心)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19号安融大厦2号楼(分中心) 邮编:30022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周一至周日9:00-17:00(分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22-12345;022-23278806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邮编:3002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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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2-85582963 传真:022-85582963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邮编:3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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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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